第五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建立政务服务大厅效能评估机制,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保证行政审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