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第四章 审批便利化/第三节 优化便民服务第四十六条有效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平台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