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除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证件外,还可以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生物识别技术形成的认证结果。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