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第四章 审批便利化/第三节 优化便民服务第四十条有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政务服务大厅专窗快速办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