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促进固体废物处置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