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