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第二十三条有效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