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供热监管信息平台,监督检查供热运行服务、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供热工程建设及供热准备等情况,协调处置供热突发事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得将在供热监管信息平台获得的个人信息用于供热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热用户不得擅自改动、破坏室温监测装置。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