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公共交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专用车辆的停放、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