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智慧泊车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和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向社会公布公共停车场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泊位数量等信息,实现车位预约、电子支付、一键挪车等服务功能,推进停车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