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公共交通车辆、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等活动,不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