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企业工会职责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企业工会应当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作为基本职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