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科技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鼓励高层次科技人员领衔实施科普项目,开展科普作品创作,普及和宣传科技知识。

科技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科普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