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科普队伍建设第三十五条有效科技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鼓励高层次科技人员领衔实施科普项目,开展科普作品创作,普及和宣传科技知识。科技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科普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