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禁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重点整治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限期完成整治目标的,由市禁毒委员会给予批评,并可以向相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