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三十条有效住宅、厂房等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制造、贩卖、吸食毒品等违法活动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