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六条有效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采掘(剥)运输装备智能化升级,推动固定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逐步实现采、掘(剥)、支、铲、运等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连续作业,减少作业现场人员,实现现场无人化作业。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