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齐长城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齐长城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