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拼装、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予办理登记、发放牌证,不予通过检验、年度审验,并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