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知识产权投诉人、举报人在投诉、举报已处理完毕,且无新的事实和证据情况下,重复投诉、举报的,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