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实现公共服务普惠均衡优质共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