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大会的审议、表决和选举等活动,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