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