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养护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护,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边沟、涵洞畅通,路面构造物及附属设施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