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