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国家对从业资格有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