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第二章 采集与汇聚第八条有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用于全市健康医疗数据的汇聚、存储和应用,并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市级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依法委托、购买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市级平台。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