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等措施,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市场。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