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医疗需求,加强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整合、扩大健康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健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新业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