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防范、减少职业风险。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因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