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综保区内的土地使用权,除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均以出让方式取得。综保区内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项目用地,应当优先纳入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