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第三条有效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是指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发挥生态公益性作用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