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