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1年8月10日发布的《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