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章 捐献登记第十三条已废止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时,公民应当明确捐献的人体器官名称,以及捐献执行人等事项。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