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入园的原则,保证幼儿园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需求相适应。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