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和卧龙综合保税区等管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本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