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和卧龙综合保税区等管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本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