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者便民服务站,为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