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产业生态链建设,完善产业体系布局,降低市场主体采购、运输、生产、流通和交易成本,增强本地区产业发展的便利化水平。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