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产业生态链建设,完善产业体系布局,降低市场主体采购、运输、生产、流通和交易成本,增强本地区产业发展的便利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