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行维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共排水设施由市、县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施运行维护单位负责管理。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