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政府领导与社会参与、部门监管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增强居民住宅区的火灾防控能力。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