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区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在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建筑的共用部位、群租房等位置和场所,安装火灾应急广播、简易喷淋装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鼓励在居民住宅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