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恪守网络道德,理性表达,有序参与;

(二)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不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三)防止网络沉迷和网络成瘾,抵制和防范网络赌博、诈骗等行为;

(四)网络直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网络群组、平台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等行为。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