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要求公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