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和考核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模范履职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