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九条有效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开展气候资源探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探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候资源探测场所和气候资源资料。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