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七条有效气象台站和其他依法从事气候资源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开展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使用审查合格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和检定合格的气象计量器具。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发布气候资源探测资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