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气候资源特点,鼓励引导有关市场主体合理开发利用雨雪景观、云雾景观、雨雾凇景观、物候景观、天然氧吧、避暑气候以及疗养气候等气候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