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把农业机械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投入,在财政预算的农业投入中应当安排适当比例用于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