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在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使用、维修农业机械和从事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督等管理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