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化服务和扶持措施第十六条有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网点,加强对农业机械的信息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维修、承包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